相逢一场

这里只是我而已。

博主情况说明

日常 1 评

2026.08.16
下午2点许,
有人去我家楼上欲与我老婆发生性关系,
我老婆全程反抗,
给我发求救信息,
收到信息后回家持刀把嫌疑人砍伤,
嫌疑人趁我不备逃离,
随后我报警强奸。

事后刑警队出警,做询问,
当日以无犯罪证据为由,
口头劝我们不要报警,
查到有隐情,系我老婆与这个男人有不正当关系,
这次事件不构成强奸,
坚持报警可能也无法立案。
最后给我们录制了不报警的口头说明视频,
把我们移交到派出所。

因为被砍伤的人在派出所报的案,
当日晚上在派出所又给我们做笔录,
放我们回去时候已经12点钟了。

隔天我们又去刑警队报案,
并提供了家里的监控视频,
明确的强奸行为,语言,肢体都有反抗,
2026.08.17去报的,期间没给过我们消息,
2026.8.30我在此致电询问才又叫我们过去
但是刑警队还是以存在不正当关系为由,
说案件事实不清,不予立案,并出示了不予立案说明,

2026.09.02
我们不服,去当地公安法制提出复议,三日内回复。

2026.09.05
目前还没有任何司法部门的联系我。

所以,等待着博主的只有两条路。
1、复议成功,按强奸罪定性,我可争取正当防卫。
2、强奸不成立,博主需承担故意伤害罪(伤情已经构成轻伤),承担刑事责任。
可能,这是我的最后一条更新了。
愿司法还我予公正。

1 评论
    风清Chrome 152OSX
    2小时前回复

    换作是我很难受了